你好,針對你的問題我的參考回答如下:

第一、不論是針對最新或舊的法律規定,強制性交罪就是有侵入之行為即可成立,不論你過程粗暴或溫柔,只要有當事人非意願情形下,使之性器與性器、或性器與他人身體其他部位有侵入性行為,就屬於強制性交罪。

當然法院還要審酌你過程中有無共犯等或對方是否未成年、或下藥性侵等情狀,如有上述狀況則就會成立加重強制性交罪,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至於確定要判幾年要看法官怎麼判,看你的造化。

第二、出獄後五年內再犯,就屬於累犯,如果再對同一個人或被抓進來,會加重其刑二分之一,原來的法定刑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你五年內再被抓進來就會加重原來的刑期的1/2。自首會減輕其刑,但減多少要看法院審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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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本身就是旅途,古人說:「光陰是百代之過客,天地是萬物之逆旅」,人從出生到死亡,根本就是在旅途之中,並沒有真正的家。
放得更長更遠來說,我們從愚癡無明到學佛行菩薩道,一直到成佛為止,也是個過程,沒有固定的真正的家。任何一個臨時的立足點可以是家,任何一個暫時的寄宿處也可以是家。.

臨濟義玄禪師說:「在途中不離家舍,離家舍不在途中。」
這兩句話點「家」和「旅途」兩個觀念~~~

「人是天邊的鳥」,人往天邊去,又從天邊飛來,這麼遠的路程兩端,究竟那一個才是家?
而「鳥是家邊的人」,鳥始終在家邊飛來飛去,不會離開很遠,候鳥是例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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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與香港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合照的江西「氣功大師」王林,前年8月因涉及弟子鄒勇被殺案遭警方扣查,其後被移送江西省撫州市中級法院接受審訊,卻傳出王林因重病未能出庭,審訊中止。內地傳媒《法制晚報》引述王林的代理律師陳有西表示,王林今晨心跳驟停,及至下午4時17分,官方通報王林因搶救無效在醫院死亡。

陳有西表示,上月12日取保就醫的王林一直在南昌一家醫院處於昏迷狀態,今晨心跳驟停,當局下午搶救,「他的身體一直不好,目前沒有更多的情況了」。早在上月10日,南昌監管醫院曾對王林下過病危通知,其後王林亦因病未能出庭,撫州中院已經中止對王林案件的審理。

王林被指涉及前年7月的一宗綁架殺人案,被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罪逮捕。他又在2013年因涉嫌非法行醫、重婚、詐騙、偷稅、行賄、賭博、非法持有槍枝等7宗罪被江西萍鄉當局調查,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的王林曾經到香港「避風頭」。



文章出自: http://hk.on.cc/hk/bkn/cnt/news/20170210/bkn-20170210161912159-0210_00822_00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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